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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3-18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15年开始,我校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自315日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其答辩委员会组成中须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所需差路费及评审费由研究生院负责列入2015年学校事业经费预算,并划拨各学院(系、所、部)统筹使用。各学科点分别建立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专家库,并于615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研究生答辩相关表格均已更新,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表格下载或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模块的管理文件里下载。

3.博士研究生盲审相关材料和办理程序也已更新,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办事指南-盲审相关材料或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模块的管理文件里下载。

二、工作程序

1.所有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2.所有毕业研究生继续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简称“档案记录卡”)做为模板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手续。

3.档案记录卡除第1页外均不需手填,只需将在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评审情况表贴于学籍卡对应位置即可。其中博士生档案记录卡中的预答辩模块直接将预答辩时,经答辩主席、委员签字后的申请表粘贴(注:系统导出的上述表格由院系管理员审核完成、统一打印签字后方可粘贴,论文评审相关表格由管理员或答辩秘书将结果录入系统后才可打印)。

4.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系统中毕业研究生填写的各项内容,以便各项审批手续能正常进行。

5.毕业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与学籍卡中内容一致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6.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公告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

三、时间安排

1. 拟申请6月份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请于415日前提交论文盲审材料, 416日至610日提交论文盲审材料者,其申请博士学位事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611日以后不再受理论文盲审。

2. 510日前答辩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并提醒导师审核完毕,同时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须填写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

3. 51113日,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并统一打印签字相关表格,请携带相应内容原件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受理。

4. 答辩截止日期: 2014531日。

5. 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日: 63日前,63日后提交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将在下半年进行审查。

6.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分委员会会议于201464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清单:(1)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6本);(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姓名-专业-硕士论文.doc,或姓名-专业-博士论文.doc。(3)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2. 研究生向档案馆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袋”》目录中列出的所有材料清单,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照目录顺序排放,统一由学院分装。

 

附件3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专家库.xls

 

 

动物科技学院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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