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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亓钰莹  张  宇 刘瑞亮 王佩悦 段屈雨 导师代表 学生代表

二、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日-10月5日):学生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以及支撑材料交至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长、支书);

2.班级评议(10月6日-10月8日):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118办公室,电子版《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发至邮箱dkyhbgs@163.com;

3.学院初审(10月9日-10月12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测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提交学校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成立了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

2.各班级要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做好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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