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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浏览次数:

     

各导师、相关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附件1)及《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0号)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雨   曹军会

副组长:凌飞

成员:杨小军   王小龙   姚军虎   王高学   任战军   吉红

职责: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下设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确定攻读博士人选名单。

2.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赵运良

成员:王力   安相   亓钰莹

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选拔范围

我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各年级在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可申请学术型硕博连读。其他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文件执行。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与及违纪处分记录。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其中,硕士三年级申请的学生需达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附件2)。

3.外语须达到学科发展定位对外语要求的水平。

4.申请人硕士生导师同意,且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四、工作进程

1.报名、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名系统将于11月中旬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4)。

(4)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

(5)扫描二维码填写“动物科技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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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12月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能力、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对社会的关心和态度等方面。

(2)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考核,包括考核其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等。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包括文字图表处理、操作技能和专业需要考生应掌握的系统应用能力等。

申请人以PPT形式向学院考核小组汇报硕士期间的学习情况、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博士研修计划等,汇报时间为10分钟。

学院考核小组在听取申请人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考核内容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判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国语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4.公示、拟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及2023年博士招生指标,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和研究生院反映。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3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

五、其他要求

1.硕博连读选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2.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23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导师须按照2023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因导师指标限制未录取的,可向相同学科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申请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征得所在学院、现任导师、接收学院及接收导师审核同意。并须按照转入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方案补修相应主干课程。

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用分担办法(试行)》(校研发〔2021〕382号,附件6)要求,自2023级博士生招生开始执行阶梯式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用分担办法,各导师遵照执行。

4.确定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2023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取得博士学籍后学费、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博士标准执行。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博士入学资格。

5.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6.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动物科技学院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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