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1月28日-2月26日,2月27日(星期五)上班。
二、工作安排
1.各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2.在放假前,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科研实验室要求各科研团队安排好假期学生的实验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实验室假期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
4.加强实验室用水安全管理,放假或外出时关闭实验室的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5.使用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领用和保管。
6.气瓶类压力容器使用及管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7.假期安排实验的实验室,应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四号教学楼已经搬迁结束的教学实验室应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
实验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