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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开展秋季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部署,决定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一级、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3.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新生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中《实验室安全教育承诺书》的签订回收工作进展情况、实验室开展安全准入培训材料及实验室与实验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等。

三、检查安排

1.检查阶段: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日,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

2.隐患整改阶段: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30 日,各单位根据学校反馈及自查时暴漏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制定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

3.学校整治阶段: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6 日,学校利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进行隐患整改统计工作,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配合学校检查。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各单位针对学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将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实施细则(暂行)》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请各单位根据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并于 10 月 30 日前提交电子版sysc@nwafu.edu.cn,纸质版交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南校区交流中心 106 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伟斌

联系电话:029-87082941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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