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相关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附件1)及《关于开展2025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 雨
副组长:凌 飞
成员:王小龙 杨小军 姚军虎 王高学 任战军 吉 红
职责: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下设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确定攻读博士人选名单。
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曹军会
成员:赵运良 安 相 亓钰莹 任周正 刘海侠
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选拔范围
我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各年级在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可申请学术型硕博连读。其他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文件执行。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处分记录。
2.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其中,硕士三年级申请的学生需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https://yjshy.nwsuaf.edu.cn/xwgl/xwsy/xwsybz/864b14a0291c46599865d34be551e2eb.htm)。
3. 外语须达到学科发展定位对外语要求的水平。
4. 申请人硕士生导师同意,且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四、工作进程
1. 报名、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 11 月21 日 8:00 至2024年12 月20日 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150元。
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2. 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12月1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2025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 附件2)。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3)。
(4)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
(5)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5)扫描二维码填写“动物科技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 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12月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能力、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对社会的关心和态度等方面。
(2)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考核,包括考核其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等。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包括文字图表处理、操作技能和专业需要考生应掌握的系统应用能力等。
申请人以PPT形式向学院考核小组汇报硕士期间的学习情况、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博士研修计划等,汇报时间为10分钟。
学院考核小组在听取申请人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考核内容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判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国语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4. 公示、拟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及2025年博士招生指标,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和研究生院反映。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提交“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5)。
五、其他要求
1. 硕博连读选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2. 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25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导师须按照2025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因导师指标限制未录取的,可向相同学科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申请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征得所在学院、现任导师、接收学院及接收导师审核同意。并须按照转入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方案补修相应主干课程。
3.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用分担办法(试行)》(校研发〔2021〕382号,附件6)要求,博士生招生执行阶梯式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用分担办法,各导师遵照执行。
4. 确定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2025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取得博士学籍后学费、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博士标准执行。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博士入学资格。
5. 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6. 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