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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10-01-18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和能力的考核,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要求,“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教师以育人为天职,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考核教师工作和教师职务聘任的关键条件。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不主讲本科课程,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不能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

二、评价范围

我校符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教师。

三、评价流程

1.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都应进行教学水平评价。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申请表》(附件1),并于申报职称前一学年开课学期的第二周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

2.各院(系、部)应于第三周内审核教师申请并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应在第四周会同教务处聘请专家组成听课小组。

4.听课小组在接到听课任务后,在开课学期内对申请人进行不少于3次的随机听课,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最后给出综合评价结果提交教务处。

5.申请人应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前两周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附件2)交学院(系、部),学院(系、部)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组织完成对申请人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送交人事处。

四、评价要求

1.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听课小组的课堂教学检查,并提供讲稿、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

2.申请人对主持或参与的教学类成果都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由“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与研究”三项指标组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三项评价指标得分均应高于相应合格标准。

六、其它

没有按时申请教学水平评价者,或三项评价指标中任何一项评价得分低于合格标准者,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选。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申请表附件1.doc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附件2.doc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标准附件3.doc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授课水平评价标准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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