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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07-03-06     浏览次数: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校办(研)发[2007]6号《关于做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录取原则 1.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2.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倡导良好风气,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3.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二、基本要求 1.各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1)工程硕士GCT成绩不低于205分(其中未获学士学位者不低于23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2)农业推广硕士GCT成绩不低于155分、单科不低于2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3)兽医硕士有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20分;无学士学位及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20分、单科不低于20分;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 (4)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2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5)高教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7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2.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按2006年7月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安排进行(具体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http://yjshy.nwsuaf.edu.cn)。 3.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复试申请,但成绩不得低于第(一)项考试成绩拟录取分数线,符合要求者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4.考生必须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复试。复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根据全国农业推广、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对已录取的国民教育序列未获学士学位的生源(含大学本科学历和大学专科学历)要补修两门大学本科课程。请在复试时,要重点加强对这类人员的考察,对其业务技术、科研工作能力进行详细了解及考核,若不符合培养条件的可不予录取,对符合培养条件并将拟录取的此类人员应补修的大学本科课程填写在复试表上,并落实具体补修的措施。研究生院将与2007年上半年进行检查,全国农业推广、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定期开展相关课程补修的专项检查。 三、录取程序 1.专业考试时间:2007年3月12日上午8:00-10:00 2.复试时间:2007年3月12日下午2:00- 3.专业考试、复试地点:4219会议室 4.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上须加盖公章),2006年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上下载网址:http://yjshy.nwsuaf.edu.cn)。未提交《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的考生,要求其参加复试前补交,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GCT考试的成绩单原件。 (4)专科生需出具中级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根据复试结果上报送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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