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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 2026 年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科生: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 2026 届应届毕业生,奖励名额 1 名 。

(二)研究生:评定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的 2026 届应届毕业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校奖励名额 12 名,各学院可推荐 1 人参与校级评审。

二、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 5000 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刻苦学习,评选学年无挂科现象;

3.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40%,素质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 50%;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且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 40%;

4.研究生:申请该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与本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成果重复。

(二)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2.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3.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4.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5.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6.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或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或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7.顺利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研究生助力团等项目;

8.积极参与其他“三农”与乡村振兴相关内容、议题活动,产出心得/报告,或是获得相关奖项。

四、材料提交

1.《学生申请表》(附件 1)填写电子版打印,签名处手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我的成长足迹》(附件 2),拟写 Word 版、图文类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 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生获奖情况统计》(附件 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 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6.《学业成绩单》(教务处自助系统打印或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6年5月18日-5月20日,如实填写对应材料。

本科生于5月20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附件1、2、3、4、学业成绩单交至121办公室,电子版附件1、2、3、4、5发送3176536770@qq.com。

研究生于5月20日18:00前将纸质版附件1、2、3、4、学业成绩单交至118办公室,电子版附件1、2、3、4、5发送至1422424355@qq.com。

2.学院评定。2026年5月21日-5月25日,学院根据个人申请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上学年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低于90%者、爱心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体测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学金(免测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不受体质测试成绩限定)。

2.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学生申请表》 

          2.《我的成长足迹》 

          3.《学生信息一览表》 

          4.《学生相关信息统计表》 

          5.《学生名单汇总表》

动物科技学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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